SME Export Marketing Fund

EMF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主要為本港的中小企提供支援。透過計劃,中小企可申請高達80萬港元資助以進行出口推廣活動,擴展海外市場。EMF的資助項目涵蓋三大範疇,包括以海外市場為目標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


廣告
投放數碼廣告、於貿易刊物上刊登印刷廣告等


網站
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等


展覧
參與海外及本地展銷/展覽會、海外商貿考察團等


每間合資格企業申請EMF的次數不限,累計資助上限為80萬港元;當中為每宗活動申請的資助上限為項目的核準開支的50% /1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

EMF 申請類別
    實報實銷:
  • 於出口推廣活動完結後,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申請基金資助
  • 申請企業必須要在有關項目完成後的6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 於出口推廣活動開始前,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預算金額提交首期撥款申請,並於出口推廣活動完結後,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餘下資助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 成功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最高可獲75%的初步核准政府資助額
  • 申請企業必須要在有關項目開展日前45-12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 於活動完成日起計的60個曆日內,就首期撥款申請中合資格開支的資助餘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EMF 申請資格
  • 在港登記/註冊成立的公司[持有 BR、NAR1、Form1 (a) /Form (c)]
  • 僱用人數少於 100 人的製造業; 及少於 50 人的非製造業
  • 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出口推廣活動及與該活動有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 於2021年4月30日優化後,於本地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香港非上市企業 (措施為期兩年)
EMF 申請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 EMF 中小企業市埸推廣基金申請表格
  • 商業登記證
  • 申請企業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的核證副本
  • 各項開支的報價單、合同、發票、收據以轉帳證明的副本
  • 負責簽署表格人士的身份證副本
  • 按申請活動所要求的指定文件
EMF 資助範圍
  • 以實體形式或網上舉辦的香港境外商貿考察
  • 香港境外展銷/展覽會
  • 以香港境外市場或以本地市埸為主要對象的本地展覽會和網上展覽會
  •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上刊登廣告
  •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埸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參與虛擬展覽會等)
  • 建立或優化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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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BUD 專項基金

BUD 專項基金(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資助金額高達400萬港元,是香港政府為非上市企業推出的資助計劃,並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負責執行。目的是讓企業能夠在內地及/或自貿協定經濟體—東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門和新西蘭等地開拓業務,資助範圍包括:發展品牌(品牌發展策略與計劃制訂、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及市場調研、品牌推廣)、升級轉型(新產品設計、新技術引進、管理體系提升、生產自動化等)及拓展營銷(銷市場研究、內銷策略與計劃制訂、內銷渠道建立、產品/ 服務推廣等)。


拓展營銷
宣傳推廣活動、參加展覽會、建立銷售渠道等


發展品牌
優化公司網站、設計品牌形象、註冊品牌商標等


升級轉型
生產自動化、引進新技術、產品創新等


在BUD專項基金的支援下,每間合資格企業可累計為40個項目申請資助,政府向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合計申請上限為400萬),當中包括最高50%的廣告資助額(以資助金額計算),協助企業加快推廣的步伐,接觸大量潛在買家。

BUD 基金資助金額及申請明細
  • 每家企業累計資助額最多 600 萬港元資助,以 1:1 的配對
  • 每一核淮項目必須在24個月內完成
  • 每間企業在「内地計劃」和「自貿協定計劃」下合共最多可獲資助四十個核淮項目
  • 所有項目均可在提交申請表後最快翌日開展
BUD 基金資助範圍

申請資助範圍

BUD 基金申請資格及要求
  • 在港登記/註冊成立的公司[持有 BR、NAR1、Form1(a) /Form (c)]
  • 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非上市企業
  • 如申請涉及當地單位執行項目措施,申請企業與當地單位必須要有直接投資關係,需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
  •      1. 申請企業持有內地單位 50%以上的擁有權
  •      2. 持有申請企業 30%或以上擁有權的股東(自然人),亦同時持有內地單位 50%以上的擁有權
  •      3. 申請企業及內地單位由同一群股東(自然人) 100%持有
BUD 申請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 BUD 專項基金申請表格
  • 商業登記證
  • 申請企業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的核證副本
  • 申請企業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企業上年度營業總額的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企業與當地業務單位的直接投資關係證明文件副本
BUD 基金撥款方式
    申領首期撥款:
  • 首期撥款~資助總額75%
  • 最終撥款~資助餘額

  • 不申領首期撥款:
  • 如計劃推行時間超過18個月,視乎項目實際進度和開支而定會於計劃中期有不多於資助額50%的撥款
  • 在終期會視乎項目完成後的實際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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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 (TVP)

TVP 科技券

TVP 科技券以3:1(政府:企業/機構)的配對模式為本港的非上市企業/機構提供高達60萬港元資助,鼓勵企業/機構運用科技服務和方案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提高生產力
構建企業網站、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等


升級轉型
增設電子商務平台、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系統等


每間合資格企業可於同一時間為一個不長於12個月的項目申請TVP資助,每個項目的資助額不多於核准項目總成本的3⁄4。企業累計可為六個項目申請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

TVP 資助金額及計劃明細
  • 科技券每家合資格企業/機構提供最多 60 萬港元資助,是以 3:1 的配對模式
  •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
  • 最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
  • 創新科技署會在核實有關文件後將不超過項目核准資助額25%的首期撥款存入同一銀行帳戶。終期撥款將於項目完成及項目最終報告獲創新科技署接納後發放予申請者
  • 如希望獲發首期撥款,須在以企業/機構的名義開設及維持獨立的無風險計息港元帳戶,此帳戶只可處理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收入及開支
TVP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上市企業除外)均可提出申請:
  • 在港登記/註冊成立的公司[持有 BR、NAR1、Form1(a) /Form (c)]
  • 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 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TVP 申請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 TVP 科技券申請表格
  • 商業登記證
  • 申請企業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的核證副本
  • 申請企業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
  • 持有申請企業 30%或以上股權人士及負責簽署表格人士的身份證副本
  • 報價單副本
  • 誠信及不合謀協議書副本
TVP 涵蓋的資助計劃方案
  • 客戶管理系統 (CRM)
  • 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 (DMS)
  •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HRM)
  • 企業資源規劃方案(ERP)
  • ;電子庫存管理系統
  • 電子採購管理系統
  •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 (Cloud Big Data Analysis)
  • 銷售點管理系統 (POS)
  • 實時生產追蹤系統
  •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 (Booking System)
  • 擴增實境技術系統
  •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
  • 診所管理系統
  • 網絡安全方案
  • 定位服務
  • 快速回應管理系統
  • 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
TVP 資助範圍
  • 科技顧問服務 – 就項目擬採用的科技服務/方案提出建議的外部顧問公司
  • 購買買、租用或訂購屬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
  • 項目審計 – 審計費用上限為 3,000 港元
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 TVP 資助
  • 樓宇租金
  • 員工薪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約滿酬金、周年薪酬調整、一般附帶福利 (例如醫療 ),以及津貼 (例如房屋、交通、逾時工作津貼)、一般培訓及發展
  •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現有及新購置設備的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
  •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
  •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
  • 交通和住
  • 宿融資支出 (例如支付貸款利息 )
  • 行政費用
TVP 評審準則
  • 申請項目與申請企業業務的關聯性
  • 預算的合理性
  • 推行細節的合理性
  • 外部顧問/服務供應商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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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Support Scheme (ESS)

ESS 企業支援計劃

ESS 企業支援計劃是一項創新科技基金撥款,促進業界提升科技水平和促進創新的研發項目,從而協助提升經濟活動的增加價值、生產力及競爭力。


支持科技研發
鼓勵私營機構進行研發及提供財政資助予香港的科技企業


ESS 資助特點
  • 有關資助將以一元對一元的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最多1,000萬港元的資助
  • 項目為期不得超過 24 個月,但不設下限
  • 不會支援一般業務營運,如改善生產/運作程序(例如投資於機器設備、自動化設施或資訊科技設施)、一般業務融資或員工培訓
  • 項目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由有關公司擁有
  • ;經商品化的研發成果的利益分配安排並非強制性
  • 不設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
ESS 資助金額
    獲批資助項目的最高資助額為 1,000 萬港元,有關款額會以一元對一元的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ESS 申請資格
  • 在港登記/註冊成立的公司[持有 BR、NAR1、Form1(a) /Form (c)]
  • 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 *政府資助機構指經常接受政府撥款的機構。有關撥款用作支付這些機構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運作開支。經常撥款可能佔有關機構收入的很大部分,或僅屬小額的供款/贊助,在有關機構的總收入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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